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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种遗嘱形式,为何选“公证遗嘱”?
之前我们了解了6种遗嘱形式
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生效后
“公证遗嘱”的效力不再优先
但还有很多人选择公证遗嘱
其独特优势在哪里?
公证员为您讲解
什么是遗嘱
遗嘱是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,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,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做的个人处理,并在立遗嘱人死亡后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。
遗嘱能够保障立遗嘱人依照自己的意愿分配遗产;降低被继承人去世后财产旁落的风险;减少继承人因遗产分配而产生的家庭纠纷;遗嘱能保护离婚情况下子女的财产安全。
02遗嘱的种类常见的遗嘱种类有自书遗嘱、代书遗嘱、打印遗嘱、公证遗嘱、录音录像遗嘱、口头遗嘱。
03公证遗嘱的特点首先,遗嘱公证所依据的法律规定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》《公证程序规则》等。公证员依据法律规定审查遗嘱的合法性,审查通过后予以确认并公证。因此遗嘱一经公证便具有合法性。通过办理遗嘱公证,立遗嘱人可以有效降低遗嘱无效的法律风险。
其次,遗嘱公证内容不易被篡改和伪造,法律规定遗嘱公证由遗嘱人所在地或遗嘱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受理。办理遗嘱公证,申请人应亲自向公证处提出申请,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,遗嘱公证不能委托,且遗嘱内容的变更修改,也必须由本人亲自向办理遗嘱公证的公证处提出申请。因此经公证的遗嘱内容完全是立遗嘱人真实的意思表示。
此外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,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事实和文书,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。尽管目前公证遗嘱不再具有排除其他遗嘱形式的优先效力,但经公证的遗嘱能直接作为人民法院认定事实的依据。因此在证明遗嘱真实性层面,公证遗嘱依然享有独特的优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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